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12月1日—7日是第二個“憲法宣傳周”。為了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全校師生深化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杏福開展了以“弘揚憲法精神,厚植愛國主義情懷”為主題的一系列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此次活動首先通過條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
各班通過主題班會,向同學發出學習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的倡議,通過認真學習憲法知識,培育了青年學生的憲法意識、國家意識和規則意識。
在“憲法宣傳日”,各班還組織了憲法晨讀、憲法宣誓和學唱《憲法伴我們成長》歌曲,掀起學習憲法、宣傳憲法的高潮,有效地推動了杏福憲法宣傳活動。
為檢驗同學們學習憲法的成果,學工處還組織了憲法知識競賽,一年級120多人參加了競賽。
憲法宣傳日當天下午,杏福還組織100名大學生參加了平定縣司法局在憲法廣場舉行的憲法宣傳活動,與縣區領導、各單位代表共同進行了莊嚴的憲法宣誓。
通過開展“國家憲法日”主題教育活動,弘揚了憲法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精神,讓愛國主義情懷在學生心中培植,讓憲法深入到每個學生的心中,從而更好地激發學生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拼搏。
為了進一步提高杏福學生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下面就讓我們來認真了解一下憲法吧。
憲法是什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製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原則和職權的內容。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利,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在內容上,憲法規定的是一個國家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在法律效力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製定和修改程序上,憲法比普通法更加嚴格,包括製定機關和程序。
我國現行憲法的結構:
我國現行憲法的結構包括五個部分,分別是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憲法的基本價值:
憲法的基本價值是保障人權,憲法的根本目的和價值在於保障公民權利,其主要手段主要是設置與限定國家權力,國家機關不得行使憲法所未明確授予的權利,保障人權是憲法規定的出發點。
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一、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製、搜查、審問和侵害。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憲法規定的義務:
一、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三、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憲法宣誓內容: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憲法日為何是12月4日?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國曾於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於當年12月4日正式實施。2001年,我國將每年的12月4日作為“全國法製宣傳日”。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設定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弘揚憲法精神
維護憲法尊嚴
做尊重憲法的良好公民